发布时间:2023-11-04来源:作者:上海装修公司点击:0
在二手房产交易中因交房而产生的纠纷主要表现于水、电、煤气及其附属设施和房屋装修等方面。如果在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情形予以关注,那么在实际的房屋交接过程中,这样的矛盾会在很大程度上被避免。
1.结清水表账单
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按自来水公司的规定不论是谁使用的,凡发生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滞纳金,如经30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
2.告知电表状况
在交房时建议下家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3.协助煤气过户
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4.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交房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当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比新房价低10-15%